生活小常识问题及答案,生活小常识问题及答案大全

生活中有哪些可以用到的,一般却不知道的的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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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诉讼时效,诉讼时效,诉讼时效!记住诉讼时效可以中断,一定不要忘了主张权利并且以书面形式发出。

3.自然人借款是实践合同,没有支付借款的证明等于未生效,所以一定要银行转账,现金支付还数额很大的就等着血本无归吧。

4.这一点与法律无关,关系再好,借款数额比较大的时候也得要个抵押或者质押,很多人不是不想还,而是还不上。

5.合同写明白签订生效,部分案例中存在“签字盖章生效”的约定,结果因为法定代表人没签字导致合同未生效。

6.商品房预售或者销售都必须有许可,预售合同与销售合同需要网签,不能网签的全是骗子!

7.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以所持股份为限承担责任,别担心公司债务转嫁到个人身上。

8.消费者可以主张向商品生产者或销售者主张侵权责任,没必要必须找到生产者。

9.租赁合同写明白租赁期限,否则出租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10.夫妻共有财产……

11.继承人承担被继承人债务以继承所得财产为限,父债子偿没错,但别想全部让儿子承担。

12.非法律规定,但是重要的事落在纸面上并且双方签字,口头都是扯淡。

13.劳动争议仲裁前置,不允许直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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