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纪律百科,生活纪律百科全书

什么是党的生活纪律?

党的生活纪律是党员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则,涉及党员个人品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等各个方面,关系着党的形象。

党章规定,共产党员必须履行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义务,党员不仅在生产、工作和学习上,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方面也应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这就要求每一名共产党员在生活中必须严以修身、严以律己,坚决反对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决反对一切庸俗、落后、腐化和违背理想信念宗旨的思想和行为,自觉遵守家庭美德和社会的公序良俗等生活纪律。

违反生活纪律的行为有哪些?

违反生活纪律的行为有:

1、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造成不良影响的。

2、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造成不良影响的。

3、利用职权、教养关系、从属关系或者其他相类似关系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

4、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5、有其他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行为的。

具体法律规定及其处罚如下:

第一百二十六条 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二十七条 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利用职权、教养关系、从属关系或者其他相类似关系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处分。

第一百二十八条 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二十九条 有其他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行为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都包括哪些内容?

党的“六大纪律”

六大纪律指中国共产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六大纪律遵守情况是巡视工作巡查的重点。

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政治纪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言论、政治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规矩,是牵头的管总的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要遵守和维护党章,落实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强化党内监督,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维护全党团结统一。

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增强全党组织纪律性。组织纪律是规范和处理党的各级组织之间、党组织与党员之间以及党员与党员之间关系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保持党的战斗力的基本条件。要把“四个服从”作为最基本的纪律,督促党员干部强化组织意识,严格遵守组织制度和程序,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请示报告制度,严格按组织原则和组织程序办事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

严明党的廉洁纪律,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廉洁纪律是党组织和党员在从事公务活动或者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活动中应当遵守的廉洁用权的行为规则,是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重要保障。腐败是党长期执政面临的最大威胁。要严肃查处权权交易、权钱交易和权色交易行为,超标准、超范围接待以及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行为,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政治本色。

严明党的群众纪律,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群众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和处理党群关系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党的先进性的重要体现。要坚守人民立场,增强群众感情,提高群众工作本领,严肃查处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摊派费用以及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等行为,严肃查处在社会保障、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显失公平的行为,严肃查处对待群众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态度恶劣等行为,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严明党的工作纪律,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工作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在党的各项具体工作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党的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的重要保证。要紧紧抓住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严肃追究对主体责任认识不清、落实不力,或者不敢担当、不愿负责的行为,严肃追究党组织负责人不负责任或者疏于管理,对存在的问题装聋作哑、避重就轻等行为,确保全面从严洽党政治责任落到实处。

严明党的生活纪律,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生活纪律是党员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则,涉及个人品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等各个方面,直接关系党的形象。要严肃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追求低级趣味等行为,严肃查处违背家庭伦理和社会公序良俗的行为,督促党员干部在生活上作好表率。

什么不属于党的生活纪律?

六大纪律是指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

不包括家庭纪律,但包括∶1、政治纪律:指各个不同时期根据党的政治任务的要求,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政治活动和政治行为的基本要求,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在政治生活中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

2、组织纪律:指党的组织和党员必须遵守和维护党在组织上团结统一的行为准则,是处理党组织之间和党组织与党员之间关系的纪律。

3、廉洁纪律:指以法律法规形式规定的指导、调整、约束、规范党员廉洁从政行为的准则,是党员的行为规范。

4、群众纪律:指党组织和党员处理与人民群众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也就是党处理党群关系的准则。

5、工作纪律: 指党组织和党员在工作中必须遵循的规范和准则。

6、生活纪律: 指党员在日常生活中必须遵守的行政准则和行为规范。

违反生活纪律的处分有哪五种?

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违反生活纪律的行为,是指党员在婚姻家庭、人际交往、公共场所等社会生活中违反应当遵守的传统美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等行为规范和规则,依照党内法规应当受到党的纪律追究的行为。

  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主要特征是:

  (1)侵犯的客体是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我们党是马克思主义的执政党,党员不仅在政治、组织等方面比一般公民有严格的纪律约束,在社会生活方面,党员也比普通公民有较高的行为要求。党员不仅在生产、工作和学习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社会生活和婚姻家庭方面也应起到先锋模范作用。这是由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决定的。我们党之所以能够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之所以具有号召力和领导力,不仅仅在于我们党有正确的政治目标、政治方向,有坚定的政治自信,也在于我们广大党员有着高尚品德,在全社会能够发挥道德引领作用,代表先进文化,有坚定的文化自信。因此,违反党的生活纪律的行为都侵害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损害党员的高尚品格和良好形象,削弱了党在群众中的威信。对这些行为,《党纪处分条例》必须作为违纪行为加以追究和惩处。

  (2)客观方面必须具有违反生活纪律要求的具体行为。党的生活纪律关系到党员在社会生活中的各个方面,既是维护党员形象的需要,也是党员在道德领域的行为准则。这些行为准则有的是明确具体的,有的是笼统的。有的违反了行为准则性质是恶劣的,后果是严重的,需要给予党纪惩处。有的则情节轻微,允许教育改正,不一定要上升到纪律惩处。因此,这里的“违反生活纪律的行为”,主要是指《党纪处分条例》第十一章所规定的各种违反生活纪律的行为。行为人只要实施了其中的一种行为,就具备了构成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客观要件。

  (3)违纪主体必须是有责任能力的党员,非中共党员不构成违反党的生活纪律行为的主体。

  (4)主观方面可能是故意,也可能是过失。有的是故意违反了党的生活纪律,有的出于过失或不明真相违反了党的生活纪律,对于过失或不明真相的党员,可以按照规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理。

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种类

根据《党纪处分条例》第十一章“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的规定,违反生活纪律的行为有以下6种:

  (1)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的行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四条)

  (2)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的行为

相关推荐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