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小区视频百度百科,小区公共区域到底属于谁

一、小区半夜噪音扰民可以报警吗

噪音扰民可以报警。根据声音的大小来判断,如果达到噪音级别,可以报警处理。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根据《城市区域噪声标准》明确规定了城市五类区域的环境噪声最高限值:

1、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昼间50分贝、夜间40分贝;

2、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

3、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

4、工业区,昼间65分贝、夜间55分贝;

5、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道路、内河航道、铁路主、次干线两侧区域,昼间70分贝、夜间55分贝,(夜间指22点到次日晨6点)。

二、小区公共区域到底属于谁

小区公共区域属于业主共有。

根据《物权法》:

第七十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七十一条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公用建筑面积的分摊原则如下:

(1)商品房公用面积的分摊以幢为单位。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为本幢内的公用建筑面积,与本幢不相连的公用建筑面积不得分摊到本幢房屋内;

(2)为整幢商品房服务的公用建筑面积,由该幢楼各套商品房分摊;为局部范围服务的公用建筑面积,由受益的各套商品房分摊;

(3)公用建筑面积分摊后,不划分各套商品房摊得建筑面积的具体部位,但任何人不得侵占或改变原设计的使用功能。

第七十二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

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公摊面积的产权归整栋楼购房人共有,购房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一般情况下,开发商没有权利决定公共区域面积给谁使用。

第七十三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第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扩展资料:

近日,温州市鹿城区嘉鸿花园业主大会将房开公司起诉到了法院,要求法院确认该小区内1015.64㎡的会所所有权属于全体业主共有。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值得关注的是,这起案件的原告是温州市鹿城区嘉鸿花园业主大会,该业主大会是2013年3月25日由温州市鹿城区民政局核准登记的社团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嘉鸿花园”是位于温州市鹿城区学院中路的住宅小区。其中,该小区在5-6幢102室、207室、208室、209室、210室建有会所,合计建筑面积1015.64㎡。

该小区业主大会在诉状中称,当时建立小区的时候,温州市规划局、温州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在对该住宅小区开发建设的批复中,核定建设会所是作为居委会、公厕、物业等配套用房。

业主们认为,当时房开公司在购房合同中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约定条款中承诺“监控系统、小区绿化、会所在该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九个月内达到使用条件。”

房产交付之后,小区里面的业主们都把上述会所当做文娱活动场所使用。但是到了2015年,业主们得知开发商正在向温州市房屋登记中心申请,将会所的所有权登记在房开公司的名下。业主们认为,开发商的行为违背了当时行政部门的审批规定,侵害了全体业主的利益。

2015年8月18日,作为全体业主的代表,嘉鸿花园业主大会以独立法人资格向鹿城区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诉状,要求法院判令涉案会所属于小区公共配套建筑,应当属于全体业主共有。

庭审从上午9点到下午1点结束,鹿城法院将择期宣判此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物权法

三、小区的公共服务设施包括哪些

小区的公共服务设施主要包含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市政公用、行政管理和其他八类设施。根据北京目前执行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标准,一个完善的居住区的生活基础配套设施应包括八类四十项,具体为:

1、教育设施:托儿所、幼儿园、小学、中学;

2、医疗卫生设施:卫生站、居住区门诊、医院;

3、文化体育设施:综合文化活动中心、门球场、体育场;

4、商业服务设施:综合食品商场、综合百货商场、综合服务楼、集贸市场、书店、中药店、综合便民店、综合粮油店、其他第三产业设施;

5、金融邮电设施:储蓄所、银行分理处、邮局、电话局;

6、社区服务设施:社区服务中心、综合服务部、存车处、居民汽车场、敬老院(托老所)、残疾人托养所;

7、行政管理设施:街道办事处、派出所与巡察、居委会、房管机构、市政管理机构、绿化、环卫管理站;

8、市政公用:密闭式清洁站、公厕、公交首末站、市政站点、公共停车场、加油站。

各种设施配备情况视小区人口规模而定,人口越多的小区设施应越齐全。如果小区内部没有完备的设施,购房者则要考察居住区周围是否有以上各项设施。

扩展资料:

第一类:与基本居住有关的各种公用管线以及设施,包括水、电、天然气、有线电视、电话、宽带网络、供暖、雨水处理、污水处理等,这些设施保障基本居住需求的满足。

基本配套设施必须齐全:基本配套设施主要指的是水、电、燃气、煤气、宽带等设施。

注意配套的便利性:重点考察小区的内部配套是否能满足日常生活的便利性,菜店、食品店、小型超市等居民每天都要光顾的基层商店配套,服务半径以不超过150米为宜。

多功能服务:入户广场、多功能运动场、社区服务用房、地下停车场、露天停车位、公共厕所、多功能儿童活动空间、卫生所、垃圾回收点、休闲广场、健身场所。

第二类:与家庭生活需求有关的各种公共设施,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行政管理等设施,这些设施是对基本居住需求之上的更高生活需求的满足。

学区配套:教育配套的重要一点其实就是你所购买的小区的学区是哪些。首先小区附近少有要一个托儿所、一个幼儿园。其次是学区问题,即小学、中学。

小区附近的学校不一定就是你家孩子未来上学的学区,学区的规划虽然每年都会有变化,但是一般调整范围不大,购房前好是确定所买楼盘的学区是什么,不要仅仅听置业顾问说学区是什么,更应该要求看教育部门的学区文件,并且拍照保留,若是将来出现学区问题,也有证据。

商业设施:商业配套设施有综合食品商场、综合百货商场、集贸市场、药店及其他第三产业设施;其中少要有菜市场、超市,这是基础需求,否则居住时候买菜、买生活用品还要做公交车外出,生活十分不便。、当然如果在基础需求之外,还有百货商场、大型市场的楼盘就更好了。但是也需要考虑大型商场如果距离住宅太近,会有嘈杂影响,佳距离是步行15分钟到达的距离为佳

交通配套:小区的交通状况可分为小区外交通状况和小区外交通状况。内部交通包括小区内的车位设计是否足够,车位设计少是与住户数量为1:1比例,小区私家车进出是否方便,停车场设计是否会扰民,目前多数楼盘设计是人车分流,这是佳住宅内交通设计,安全安静。

另外,外部交通包括小区位置是否临近城市交通主干道、道路通行能力、路面路况、高峰堵车状况、交通是否受到单双号的限制等。公交站牌距离以步行10分钟内为佳,不同路线公交至少3种,地铁站站台以步行15分钟内为佳,这样的交通配套为较好的。

物业公司:商品房小区都有物业公司,但是物业公司的资质与水平却是参差不齐,物业公司也可以作为选择要考虑的因素之一,毕竟后期生活中,小区内部的安全与管理等生活点滴都是与物业打交道。

物业公司判断是咨询是其物业公司是什么,然后去百度查询其物业公司有没有不良事件。也可以去其物业公司管理下的小区下观察小区情况,咨询其小区人员了解其物业公司如何。

医疗卫生:医疗卫生设施包括了卫生站、居住区门诊、医院,目前情况而言,每个小区附近都有医院的可能性非常小,多数小区会配有简单的卫生站,大型的医院方面,好是开车15分钟内有大型医院为基础需求。

金融邮电:邮电金融设施就是指银行、邮局等,这方面是小区附近有是好,如果没有也不必强求。当然购房者也可以到意向楼盘附近的住宅区域了解是否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共服务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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