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安全百科常识-生活安全百科常识大全书 2024-10-03 07:41:56 0 0 安全知识“四有四必有”具体指什么? “四有四必有”指有轮必有罩;有轴必有套;有台必有栏;有洞必有盖。 追问: 非常感谢,那你在帮个忙,火灾扑救的原则是什么 回答: 初起火灾的扑救,通常指的是在发生火灾以后,专职消防队未能到达火场以前,对刚发生的火灾事故所采取的处理措施。无论是义务消防人员,还是专职消防人员,或是一般居民群众,扑救初起火灾的基本对策与原则是一致的。在扑救初起火灾时,必须遵循:“先控制后消灭,救人第一,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 1、先控制后消灭 是指对于不能立即扑救的要首先控制火势的继续蔓延和扩大,在具备扑灭火灾的条件时,展开全面扑救。对密闭条件较好的室内火灾,在未作好灭火准备之前,必须关闭门窗,以减缓火势蔓延。 2、救人第一 是指火场上如果有人受到火势的围困时,应急人员或消防人员首要的任务是把受困的人员从火场中抢救出来。在运用这一原则时可视情况,救人与救火同时进行,以救火保证救人的展开,通过灭火,从而更好地救人脱险。 3、先重点后一般 是指在扑救火灾时,要全面了解并认真分析火场情况,区别重点与一般,对事关全局或生命安全的物资和人员要优先抢救,之后再抢救一般物资。 安全生产三要素,导致事故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安全生产三要素指的是: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存在的缺陷。导致事故的主要原因是违反安全生产三要素。物的不安全状态:如大型用电设备接地措施没有做好,生产设施已超过使用寿命或者超过时间没有进行检查维修,会导致安全事故;人的不安全行为:例如员工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定,没有佩戴规定的安全防护措施等都会导致安全事故;管理上存在的缺陷:例如没有建立紧急事故处理流程,没有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没有进行消防演习等会导致事故的发生。安全生产是国家的一-项长期基本国策,是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基本保证,也是保证社会主义经济发展,进一步实行改依开放的基本条件。因此,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 《安全生产法》中从业人员的权利有哪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从业人员的权利有:第五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第五十一条 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 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第五十二条 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第五十三条 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从业人员的义务有:第五十四条 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 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第五十五条 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第五十六条 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第五十七条 工会有权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2年6月29日通过公布,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参考资料: 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收藏(0)